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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幸福感是指以个体的主观判断为标准的幸福,是个体基于自己的需求、标准对当前生活状态的综合评价,以及个体认识到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及理想得到实现时产生的主观反映和心理体验。本文采用问卷法和心理测量法,以国内某机场350名安检工作人员为研究对象,使用组织支持感量表、职业承诺量表及总体幸福感量表(中国版)探讨机场安检工作人员组织支持感、职业承诺与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及三者间的关系。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机场安检员中管理人员比普通员工感受到更多的组织支持;合同工比劳务派遣工感受到更多的组织支持;员工的工作时间越长,感受到的组织支持也越多。机场安检员中管理人员比普通员工拥有更高的职业承诺;已婚员工比未婚员工有更高的职业承诺;合同工比劳务派遣工有更高的职业承诺;员工工作年限长,其职业承诺也越高;不同年龄的员工,其职业承诺也不同,除对机会承诺因子没有影响外,对其他各因子的都有很大的影响。机场安检员中管理人员比普通员工有着更高的幸福感,尤其表现在在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精力及忧郁或愉快的心境三个方面;已婚员工未婚员工表现出更多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上;此外,男性员工在忧郁或愉快的心境、松弛和紧张、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三个方面都显著高于女性员工。⑵机场安检员的组织支持感越高,其主观幸福感越强。其中,来自组织的工作支持和关心利益越多,则其主观幸福感越高。⑶机场安检员的职业承诺越高,其主观幸福感越高。其中,情感承诺和规范承诺对安检员的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较为明显,情感承诺和规范承诺越高,则安检员的主观幸福感越高。⑷机场安检员的组织支持感越高,其职业承诺越高。其中,来自组织的关心利益和工作支持对安检员的主观幸福感影响较为显著,组织的关心利益和工作支持越多,则安检员的职业承诺越高。⑸机场安检员的组织支持感及职业承诺共同预测其主观幸福感,组织支持感越强,职业承诺越高,则其幸福感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