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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足球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在相关领域特点的研究上越来越深入,相应的就对足球教练员尤其是小学教练员的能力要求更为苛刻。教练员是足球运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运动训练主体的责任。对于不同的教练员而言,执教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个性极为鲜明。辽宁省作为我国足球运动员重要的培养基地,历来在中国足球的发展历史上都是不可或缺的。辽宁地区足球运动的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到达了辉煌时期(1984年—1993年完成十连冠),在校园足球方面具有较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本文以足球教练员执教风格为研究对象,以辽宁省小学校园足球队足球教练员为研究样本,借助于访谈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等不同的方式,基于决定足球教练员执教风格的不同条件以及差异性执教类型的具体特点等方面入手,结合当前国内外的研究经验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这对于如果促进足球教练员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依据。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对辽宁省校园足球教练员的执教风格的方向有了明确的概述。2.对决定辽宁校园足球教练员执教风格的各类条件进行对比分析可知,按照重要性排列如下:理论知识素养、从业精神、个人运动能力、队员水准、执教期望、执教原因。3.不同的教练员在性格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而这一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运动员在实战过程中能否很好地落实教练员的技战术,因此充分体现了教练员的执教特征。4.执教风格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两个不同的因素:首先,教练员对此项目运动规律的理解水平;其次,教练员自身的性格特点。执教行为是具体的实施方式,充分彰显了其执教特点。执教行为和执教风格二者是密切相关的,起到了互相影响的效果,并直接决定了教练员的执教风格的形成于改变。除此之外,执教理念通常体现在执教风格上。5.运动经历可以看作是运动员在长期实战过程中逐渐累积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练员的执教风格。对于好的教练员而言,个性鲜明的足球哲学思想是其必备的基础,这对于自身的长期发展是非常关键的。6.借助于岗位培训的方式有助于教练员理论与实践能力的全面提升,能够很好地促进教练员执教风格的形成。7.自主支持型执教风格的教练员最适合辽宁省校园足球队的足球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