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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集体主义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作为共产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在社会道德领域成为调节个人与集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的基本价值向度。列宁在其著作和文章中虽然没有用显性话语来对集体主义理论进行体系化、系统化的表述,但无论是作为其他理论范式所依托的核心价值观念,还是延展而来的作为制度基础的集体主义理论,集体主义都成为列宁主义的核心理论基奠。列宁倡导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原则渗透到群众的社会生活中,作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使其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价值规范,在引领社会正确价值导向、塑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上起到过积极作用。但伴随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的终结,集体主义在俄罗斯失去了其存在的空间,被带有明显西方文化烙印的个人主义所取代,成为人们嘲讽、排挤的对象。苏联解体由一场政治危机逐渐扩散为一场文化危机,在俄罗斯文化发展脉络中辗转传承的、根植于俄罗斯民族血液中的集体主义精神特质遭到唾弃,在社会道德领域民众陷于一种道德真空、价值导向迷茫的混乱之中。经历了苏联解体的阵痛之后,俄罗斯社会在表象上迎来了“春天”,经济复苏、国力增强、社会发展欣欣向荣的景象背后潜藏着深层的社会危机和社会矛盾。基于这种情势,曾作为社会价值体系重要构成要素的集体主义被唤醒,集体主义在俄罗斯已现回潮之势。列宁集体主义作为经过实践检验的、历久弥新的价值观念、理论体系重回历史舞台,为解决当代俄罗斯社会问题提供伦理依据的同时,也为重塑俄罗斯社会主流价值导向提供历史借鉴。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道德基本原则,在我国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中处于一元的导向地位,列宁集体主义理论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重要意义,不仅在社会道德领域提供伦理支撑,也能够坚定集体主义在价值观多元化发展社会中主导地位;同时,列宁集体主义理论也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提供精神之源与运动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