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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是上海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1月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继浦东开发开放后上海城市发展的又一项世纪性工程,旨在通过对黄浦江两岸的环境改造和功能重建,优化沿江空间资源、环境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配置,将两岸的生产型功能转换为服务型功能。 进入21世纪,中央对上海的发展进一步提出了“四个率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伴随着浦东开发开放、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内港外移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等城市重大事件,黄浦江两岸地区的综合开发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浦江开发是实现上海发展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是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和保障公益、关注民生的集中体现,是对“四个中心”建设具有深远影响的百年大计,是一项跨区域、跨世纪、需要持之以恒、综合统筹的系统工程。 为了加强对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领导,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工作的开展,市政府成立了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市浦江办”,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并代表市政府对两岸开发工作进行管理、调控、协调和监督。同步设立开发公司,代表市政府实施开发任务。 通过对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管理模式的深入研究,发现其理念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相符。在组织架构、规划控制、土地运作、市政建设等各个方面,体现出对应整体性治理理论在协调机制、整合机制和信任机制方面的科学应用,两者在治理理念、治理原则、治理工具上相契合。上海市黄漓江两岸综合开发这项世纪工程所运用的管理模式是市政府在整体性治理上的一次重大实践。 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沿江各区的密切配合下,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而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尝试也积累了许多整体性治理模式的宝贵经验。 本文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工作的背景出发,围绕整体性治理理论对开发管理模式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文的结论部分,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从组织架构、职责设置、运行机制和法规制度等方面提出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管理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