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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大宗股权交易溢价法以及议价能力和证券价值变动的修正,对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证券市场的控制权私有收益水平进行了度量,并通过实证模型检验了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影响因素。在过往国内研究中,普遍采用净资产代替公告后公开市场价格作为共享价值,事实上背离了大宗股权交易溢价法的核心假设。在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证券市场实现了全流通,为我们以交易公告后公开市场价格作为共享价值度量提供了可能。本文以2006-2011年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限售流通股的大宗股权交易为样本,采用交易公告后公开市场价格作为共享价值,度量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控制权私有收益水平,并针对议价能力和证券价值变动进行了指标修正。在影响因素方面,本文采用交易特征和公司特征方面的变量对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控制权私有收益与公司规模负相关,与现金流、净资产收益率和固定资产比重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