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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新常态背景下,在国家大力推行金融改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举措实施阶段,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促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金融集聚伴随着产业集聚而产生,也是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形式,随着长江经济带金融产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金融集聚现象已经凸显。表现在下游地区以上海为代表的全国金融中心,中上游地区的武汉、成都、重庆等区域金融中心聚集了丰富的金融资源,并与经济的增长产生良好的互动关系。但是长江经济带由于国家政策、资源禀赋以及区位环境等原因导致经济带内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区域和省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也因此导致各地的金融业发展基础的不同,金融集聚水平各异。因此,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带,研究长江经济带金融集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因地制宜制定金融政策,促进长江经济带各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重大意义。金融集聚的产生是受多种因素所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金融集聚的深化具有重要作用,而金融集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是显而易见。以长江经济带为例对该问题展开研究时,区域间的金融集聚与经济增长水平的差异性便会得到关注。本文从长江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发展水平的差异入手,将长江经济带分为上游、中游、下游地区,运用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和计量经济学的研究工具,对区域间金融集聚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研究。首先,通过测算区位熵,得出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增长与金融集聚水平不断提高,但区域差异性较大。下游地区的经济基础较好,金融集聚水平高,而中上游地区经济增长水平落后于下游地区,近几年上游地区的金融集聚水平快速提高,但总体来看并不稳定。中游地区的金融集聚情况相对较差。其次,运用PVAR模型对长江经济带以及上中下游地区的金融集聚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实证探讨,进而根据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并针对性的提出了促进长江经济带区域间金融业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结论主要包括:第一,从长江经济带总体水平来看,金融集聚与经济增长在短期内有良好的互动关系,但长期表现并不明显。第二,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集聚情况最好,经济增长对金融集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金融集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明显;中游地区的金融集聚水平低,但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促进作用,而经济增长对金融集聚度的提升并不明显;上游地区经济的增长对金融集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金融集聚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不明显。第三,现阶段金融集聚在经济增长中的促进作用并不能成为主导因素,金融集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限,但经济增长对金融集聚的促进作用明显,金融集聚效应的发挥有待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