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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人类面对的全球性难题,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愿望。1978年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可以预见,到2020年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将如期实现。但不容回避的是,全面脱贫后,相对贫困仍然存在,贫困治理在脱贫与返贫的拉锯之中仍然面临着新的困境和挑战。在这场拉锯战之中,侧重内生动力的文化扶贫越来越备受青睐,也是今后贫困治理的必然选择。在我国,文化扶贫主要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及其实践来承接,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文化扶贫的过程。但公共文化服务又不尽如人意,与贫困群众文化扶贫真实需求不相适应。基于此,本文从公共文化服务的视角切入,概述文化扶贫从粗放到精准的发展历程,指出文化扶贫的特殊功能和价值,并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扶贫的现状、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重经济轻文化的扶贫理念、运行僵化的组织管理机制,以及单一扶贫主体决策“黑盒”化、扶贫项目资源行政支配,是导致文化扶贫效能低下的主要症结。当前,文化扶贫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也要求政府不断变革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以主动适应和有机衔接文化扶贫要求。因此,本文提出在贫困治理顶层设计中,加强文化领域立法,推动文化扶贫法治化;以文化需求为导向,重视贫困群体参与,建立文化需求识别、评价反馈机制,促进文化扶贫精准化;强化文化人才、项目经费保障,推动文化扶贫保障机制长效化;以文化扶志为圆心,构建多元扶贫主体,完善利益协调,推动文化扶贫协同化;以信息平台为支撑,构建文化扶贫信息平台,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扶贫数字化等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