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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更加强调抓落实的重要性。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可以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自2014年6月以来,国务院先后启动了全国范围的四次大督查,全面检查政策落实情况。从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到201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无不彰显了国家层面对督查工作的重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的政务督查工作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因此,本文就菏泽市的政务督查工作进行了研究。菏泽市的政务督查工作在全省起步较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作成效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一致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首先从政务督查的概念入手,以公共政策执行理论、目标管理理论、行政监督理论和领导职能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政务督查推动政策执行、强化组织协调、畅通信息交流、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作用。其次列出了菏泽市政府督查室的主要职能,介绍了菏泽市政务督查采取的健全机构、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等主要做法,总结了近几年来政务督查取得的成效。再次指出了当前菏泽政务督查中存在的自由裁量空间大、督查方式单一化、督查力量分散化、督查效果形式化等问题,分析了造成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督查工作尚未法制化、主客观条件制约督查方式、督查体制建构存在问题、督查效果运用少等。最后结合当前各地政务督查中出现的新做法,如当前正在各地逐渐兴起的“互联网+督查”、国务院开展的大督查引入第三方评估等,从加强督查工作法制化、创新督查方式、完善督查机制、强化效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