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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证研究证明,IPO(新股发行)是国内外金融学者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作为一种定价制度,IPO定价机制一直是世界各国或地区IPO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同时,IPO定价问题也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焦点问题之一。鉴于IPO定价机制在国际和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地位,本文试图通过对世界主要IPO发行定价机制的介绍,对我国IPO发售历程的回顾,重点对我国现行的IPO询价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从而为改进我国IPO定价机制,提高股票发行市场效率、完善股票市场功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本文通过询价制度实施效果的实证分析认为,我国目前的询价制度实施效果并不理想,IPO抑价率相当高,并且新股发行的投机现象也十分严重,询价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但是本文首先肯定的一点就是,问题所在并非是询价制度自身机制设计存在重大的缺陷;其次,本文不否认询价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性。笔者认为问题之根源所在是中国的证券市场的成熟度,或者可以说在我国实施询价制度所需要的“硬件”还没有完全具备。询价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证券市场还缺乏一个成熟的投资银行体系,也就是投资银行定价能力的缺乏以及承销商与其客户群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商业文化的缺少。另一方面,询价制度实施中暴露的很多的问题说明,要想提高我国询价制度的运行效率,需要进行完善的地方是相当多的。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完善的措施:可以多途径地提高保荐机构提供的发行人定价估值报告的质量,包括推动承销商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和鼓励主承销商通过公众媒体公告其估价分析报告;多途径地提高询价信息的质量,包括对询价对象建立机构投资者评价体系和适当参考中小投资者的询价意见,引入“回拨机制”以及适当增加询价对象的数量等;改善IPO询价制度实施的环境,创造适应询价制市场定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