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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唐诗分别是中国古代文学小说和诗歌的明珠,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唐诗对后代文学的影响深广,《红楼梦》作为清代的文学作品也受到了唐诗的影响,曹雪芹在创作过程中也对唐诗有所接受,这种接受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红楼梦》中的引唐诗。本文就以《红楼梦》引唐诗为研究对象,佐以在学界较为认可的个别化用之唐诗,其中也可认为是曹雪芹对诗歌意象、意境的引用,试图探讨《红楼梦》引唐诗的存在缘由及其内在规律,以及在《红楼梦》的“诗化”表达和诗意显现上的作用,小说的诗意性使得这些缘由和规律得以成篇。本文基本以《红楼梦》引唐诗作为研究对象,《红楼梦》的诗意使得《红楼梦》引唐诗更为自然贴合,《红楼梦》引唐诗又使《红楼梦》的“诗化”表达和诗意显现更为直接透彻,这些引唐诗并不是随意引用,而是遵循某种内在规律的,这种规律同曹雪芹的个人素养与个性特色有关,也与《红楼梦》的人物、情节、环境相关。所以本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第一章)探讨《红楼梦》通过唐诗展现的诗意,也可看做是对唐诗意象、意境的引用,这为《红楼梦》引唐诗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第二、三章)探讨《红楼梦》引唐诗的内在规律及其艺术特色,其内在规律关照了曹雪芹的个人素养和个性特色,展现出诗美的艺术特色,使唐诗、唐诗之诗人、兼唐诗中的诗体、意象、意境等诗歌要素得以引用,与《红楼梦》中牵涉到的人物、情节、环境得以有机结合。本文第一章,探讨《红楼梦》与唐诗的诗意显现。这种诗意展现在《红楼梦》的各个层面,但本文为了说明问题从两个关节点入手,一是全书之目——书名,一是全书之旨——题旨。书名已经被众多研究者做过分析,基本的共识是出自唐诗,但出自何首仍有所争议,“红楼”意象在唐诗中也具有多种表意,这些《红楼梦》书名相关的意象基本自中晚唐诗歌,《红楼梦》作为一部具有悲剧意味的小说跟中晚唐诗歌中的悲凉气氛是统一的。全书之旨则从“为闺阁昭传”、“大旨谈情”、“色空观”这三个关键词入手,这三个关键词围绕“为闺阁昭传”,重在言情,并同诗歌的“代言体”相关,引唐诗主要围绕大观园中的诗歌活动,故从大观园诗歌活动中探讨“为闺阁昭传”。从代言体角度看,《红楼梦》引唐诗可谓“代言之代言”,一方面曹雪芹是小说人物的代言,又是所引诗歌的代言,小说人物是诗歌的代言,也是所引诗歌的代言,所引诗歌本身的诗人也是其诗歌主体的代言,这几种关系都在这一节有所表述,试图分析《红楼梦》引唐诗“代言之代言”的特色,揭示唐诗与《红楼梦》的联系,以及其中千丝万缕的诗意表达。本文第二章,唐诗按照“初盛中晚”进行分期列表而后可见《红楼梦》引唐诗中的初唐诗歌并不存在,但兼收并蓄的曹雪芹并未放弃从初唐诗歌的角度进行诗意显现,他通过引用初唐歌行体诗进行表达,这是《红楼梦》引唐诗在分期上的突出特色。而唐代“盛中晚”诗歌都在《红楼梦》引唐诗的范畴之内,这三唐诗歌的特点与《红楼梦》诗意表达相契合,故在各自的风格内被曹雪芹所引用,然而,盛唐“兴象”的表达在《红楼梦》引唐诗上是可以扩展到中晚唐的,曹雪芹所引用的中晚唐诗歌都注重了其中感情的兴寄,正是有这种感情的兴寄才使得《红楼梦》引唐诗和曹雪芹的创作“世殊同归”,曹氏所要表达的感情与引唐诗中的感情相契合,才会显现出《红楼梦》的多层诗美意境。本文第三章,探讨《红楼梦》引唐诗的艺术特色。《红楼梦》引唐诗中情感的兴寄是从引唐诗中“声音意象”和“画意”来展现的,这与曹雪芹的个人素养分不开,曹雪芹热爱音乐和绘画,故其引唐诗在“声音意象”和“绘画”上更为侧重,并注重通过其中的情感兴寄来表达意蕴以及人物诗意的生存方式及充满悲剧色彩的诗化结局。即曹雪芹本身对音乐和绘画多有涉猎,故其所引唐诗在“声音意象”、“画意”上的涵盖较为突出,这可以看做是《红楼梦》引唐诗在艺术特点上的规律,在展现“声音意象”和“画意”的时候加入了作者的个人情绪情感,这些个性特色跟从引唐诗原诗的诗人亦有关联,这使得唐诗的情绪情感表达与《红楼梦》的情绪情感表达有契合之处,在艺术特色的讨论中,曹雪芹以引唐诗为切入点,对唐诗意象、意境都有引用。总之,《红楼梦》引唐诗跟《红楼梦》中的书名、题旨表达、《红楼梦》中的人物、情节、环境、曹雪芹的个人素养、唐代诗歌本身的情感兴寄,都有关联,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彼此联系中展现了《红楼梦》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