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推进落实“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地区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2003年,吉林省作为全国首批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重点联系省份之一,即开始在省内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建设。吉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业人口较多,“三农”问题表现也较为突出,许多问题都亟须解决。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当前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较为成熟,对解决参合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看病难、看病贵”等实际问题起到积极作用。2015年1至10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人次1170685,占当年缴费人数的8.86%。在看到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普及惠农的,缓解参合农民因病致贫,甚至是返贫状况的同时,也要不断发现当前新农合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的研究,笔者以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切入点,通过搜集文献资料开展文献研究,理顺研究思路;结合研究目标,丰富调查问卷内容,通过实地调研,集合调查问卷的数据结果,剖析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如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水平不高、参合农民跨县市转诊报销复杂等方面问题。通过比较分析地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社会化程度差异、各地新农合保险基金管理的差异等方面,分别探究分析当前制约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展的因素;最终,笔者结合研究问题,提出适合吉林省情的,有针对性地解决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如加强农村医疗保险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进科学管理,提高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基金运作水平等方面,为推进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提供建议,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为省内外新农合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