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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机构在保障我国中小学教育质量、推进课程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研机构的职能定位直接关系到教研的内容与方式,关系到教研的结果与质量。然而,当前国内学者对于我国教研机构职能的研究十分欠缺,研究结论缺乏可推广性。为了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成果、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也为了在新形式下厘清教研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内容,有必要对我国教研机构、特别是直接面向一线教学的县(区)级教研机构的职能进行研究。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研究课程改革背景下县(区)级教研机构的职能:通过教研机构职能的演变、确立依据与影响因素的研究综述,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理论基础;借助文献资料分析与半结构化访谈,考察县(区)级教研机构的规定职能与实然职能,呈现其在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管理与服务方面,以及课程改革背景下的职能,并从国家课程改革政策、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自身和学校四个层面分析影响教研机构职能的因素。本研究以山西省太原市两县(区)级教研机构为个案对象,选取2位教研机构主任和12位教研员进行访谈。通过对文献与访谈资料的分析,本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县(区)级教研机构的实然职能与规定职能存在差异,实际承担了许多外延职能,教学研究与指导职能被迫弱化;第二,教学指导是县(区)级教研机构最重要的职能;第三,组织教师培训是县(区)级教研机构发挥职能最重要的途径;第四,课程改革是教研机构职能转型的决定因素;第五,政策保障是影响教研机构职能发挥的主要因素。基于研究分析与结论,本研究提出了促进县(区)级教研机构职能改进的建议:厘清三级教研机构的职能定位,国家层面出台规范教研机构职能的政策文件;县(区)级教研机构需强化教学研究职能、加大对农村教研力量的重视与扶持、以及加强自身教研员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需完善教研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