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渔民从业目的、渔业生产方式多样化,加之渔业资源所具有非排他性、竞争性、洄游性、波动性特征等因素,使得很少有比渔业资源更难以管理的自然资源。对渔业管理来说,渔业决策是渔业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各项管理功能的基础,渔业决策水平直接关系到渔业管理的成败。科学合理的渔业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渔业目标必不可少的前提。我国渔业决策制定过程中,政府、渔业专家、渔民及其它利益相关者均参与进来,但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渔业专家科学指导缺乏法定性和强制性,渔民参与意识不强,是处于从属被动的地位,加之作为渔业决策基础支撑的渔业法律制度、渔业数据统计、渔业资源评估机制尚未系统化、科学化,使得我国未能建立起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渔业决策机制,这也一直阻碍着我国实施总可捕量的配额制度。一直以来,我国学者对美国渔业管理机制就十分关注。国内对美国渔业管理的研究主要聚焦在渔业管理特点、渔业法律制度、渔业管理模式等方面,其中对于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机制,还局限于介绍性的层面,并未深入。国外学者则侧重探究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合理性问题探讨。因渔业管理所需,美国于1976年在其沿海3-200海里内建立了8个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这些机构的建立,使得美国的渔业管理由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向由政府和渔业利益相关者团体共同协商、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发展。通过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建立了“政府-科学家-渔民”的共同管理的渔业决策机制,并对委员会的组织设置、主要职能、决策程序、渔业决策前期的科学评估过程予以立法规定,用法治手段来保障渔业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本文希望通过挖掘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的特征,提出改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决策机制的建议。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美国3-200海里海域内的主要渔业和重要捕捞对象制定渔业管理计划,鉴于此,本文的研究范围只定位为我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天然生长的渔业资源。本文采用系统分析法、查阅文献法及比较分析法开展相关研究。科学决策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为理顺渔业决策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在渔业决策中的职责、规范渔业决策程序、提高渔业决策效率等方面提供思想上和方法论方面的参考和启示。论文先从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建立的历史背景介绍为切入点,重点分析现行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能、决策程序等内容,以及委员会成员特点及原因分析。再通过介绍渔业管理计划的内容,探究其决策方式特征,得出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决策方式包括注重渔业决策主体的代表性、设立统一的渔业决策标准、基于科学决策的原则、公众参与保障措施,并通过美国海洋渔业资源状况统计报告及鱼类种群可持续发展指数来评估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的管理效果。最后,以美国区域渔业管理委员会为对比对象,为改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决策机制提出对策和建议:由“粗放式”渔业管理向“精细化”过程转变、建立适应性管理和预防性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渔业决策程序、健全渔业决策科学支撑机制、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渔业决策。最后结论部分,笔者指出本文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及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