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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股东,在这一过程中,两种资本的偏向或失衡状态可能会引起一股独大、股权纷争等问题,从而使得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效率低下、代理成本增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应对二者采取主动的制衡手段,比如针对股权、经营权选择有效的制衡机制,保持经营业务协同,采用员工持股等方式使两种资本逐渐达到平衡状态。这一过程中存在着若干动因、影响路径,并会形成一定的经营绩效。本文选取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企业“上工申贝”作为案例,借鉴委托代理理论、超产权理论和价值创造理论,基于混合所有制公司股权结构特征,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与非国有资本平衡机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路径。另外,本文通过分析两种资本平衡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代理成本的降低作用,研究代理成本降低引起企业融资能力、投资效率、营运能力和创新能力这四方面的变化,并进一步探讨这四条作用路径对提高企业价值的具体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处于竞争行业的非公众性国有企业采用“平衡式”混改方式有助于提高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一般而言,国有企业平衡非国有资本的常用手段包括:分配给非国有资本适当的股权比例,给予其部分董事会席位和投票权,参与业务协同发展,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等。国有与非国有资本达到平衡状态后,对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存在四条影响路径:加强企业融资能力,提高投资效率,增强运营能力和提升创新能力,这些影响路径会导致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最终绩效得到提高。本文将全新的研究目光聚焦于处于竞争行业的非公众性国有企业“上工申贝”,深入探究其“平衡式”混改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路径,为化解混改中国有企业存在的代理问题提供必要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