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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成长性,体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成长性进行研究,有利于股东,经理人以及各方利益相关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市场的地位,未来的发展前景。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成长?这些因素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本文认为探讨公司成长性的原因应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开始,而股权结构特征又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诸多学者对股权结构的研究中,对股权结构的分类主要从股权离散程度和股权性质方面(如张红军2005),对股权离散程度主要从股权集中程度和股权制衡度方面分析;对股权的性质方面,主要根据股权持有人的特征分国有股、法人股和机构投资者持股等。而关于股权结构的论题,以往学者大都侧重于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虽然国内外学者对这一论题的研究从不同角度出发,选取的样本也遍及全球,但始终没有得出一致结论。我国由于其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股权分置改革前,一部分股票不参与市场买卖,被划分为非流通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相当部分的非流通股进入全流通状态,那么我国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会由于股权分置改革而发生变化,对股权集中度产生影响并因此增强大股东的监督意识或减少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对股权制衡度,是否会受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建立了有效的制衡机制从而减少大股东的掏空行为,还是会导致大股东的合谋而影响公司的发展?股改后更多的限售股票进入二级流通市场,但是股权由不流通到流通真的会对企业成长性产生预期的积极效应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以成长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产权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股权结构从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和股权流通性三个方面来探讨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对我国公司成长性有哪些影响,为制造业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提供建议,促进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证分析得出,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集中度有所下降,这对公司成长性带来负面影响;股权制衡度有所提高,但对公司成长性带来负面影响;股权流通性在股改后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并且产生预期的效果,即流通性增强促进了公司成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