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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历经40多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随之不断推进,中国各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与最广大人民息息相关的最为突出的则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其中农村人口众多则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之一,因此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能不能得到良好解决就起到关键作用,他们最为关切的问题实际上是收入能否尽快增长。由于农村具有较多的剩余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成为提高他们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也符合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运城市是山西省的农业大市,“三农”问题比较突出,拥有达百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对运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运城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有效的向非农产业转移,其成功实践,不仅对中部地区崛起有示范效应,对其他大经济区之间、省际之间结合部的欠发达地区有借鉴意义。 本文首先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提出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对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进行了系统学习,再对运城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阶段历史和特征进行了介绍分析,发现在运城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着有效转移受限于城乡二元结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综合素质较差、转移具有无组织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并从户籍制度的约束影响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在保障过程中缺乏法律保障和政府监督、缺乏有效的技术培训影响剩余劳动力就业时的多向选择、就业市场机制不健全阻碍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良好对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五个方面探究了制约运城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进行转移的原因。 本文重点对如何促进运城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有效转移提出建议: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保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的服务管理体系、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对运城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