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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壁垒。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能为银行的稳健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银行失败和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更是确立了有效银行监管的重要地位。但纵观各国的监管实践我们可以发现,银行监管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监管越多就越好,它作为一种经济行为,也会产生成本和收益,监管当局必须充分衡量二者的关系。对此,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就将成本—收益分析法引入了金融监管分析体系,以其作为提高联邦政府监管效率的管理模式,目前已经发展成为评估监管绩效的最主要的方法。在英国,金融监管当局以立法的形式将成本—收益分析确立为评估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之一,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成本—收益分析体系。在我国,监管当局近年来也开始探索市场化的监管方式,注重有效配置监管资源,降低监管成本。然而,我国银行监管的发展历程毕竟短暂,监管理念、监管技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给监管当局带来巨大成本负担的同时,监管效果依然不容乐观。因此,如何在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收益的前提下,提升我国的银行监管水平就成为银行监管当局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介绍我国银行监管框架入手,结合了博弈理论的分析范式,在充分搜集相关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对我国银行监管的成本和收益进行了定性分析和实证研究,以此论证了我国银行监管高成本—低收益的特征。针对这个特征,从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市场力量和市场退出四个层面探寻了我国银行监管成本—收益模式的成因,据以提出了优化我国银行监管的四条路径:转变监管理念,由现行的规则导向监管逐步向原则导向监管演进,以此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改进监管方式,注重提高现场检查有效性和促进非现场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强化市场力量,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树立自我监管意识,通过建立监管的外部问责制激励监管当局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审慎性;引入预先承诺制,建立起既能有效避免道德风险又能显著减少监管成本的市场退出新机制。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完善和优化,可以有效降低我国银行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收益,对提升我国银行监管的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