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虽然只是中国女性的一个方面,即古代女性绘画,但要全面考察和系统研究,则必须把它置于中国女性文化的总体背景中,并以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传统的视野下为坐标系,进行深入地考察和研究。本课题所研究的士人社会男、女家庭的生活中,实际上其社会性别与权力经常处于调节状态的空间。虽然男性一直宣称对家庭财产拥有法律权力,并且父亲享有对妇女和孩子的权威,但作为家务的实际管理者、母亲及儿女的教育者,家庭主妇无疑拥有了充分的机会,对家庭家务产生影响。
无论是闺秀也好,名妓也罢,她们本身就是儒家社会的一份子,也是儒家文化的产物。她们是在体制之内,灵活运用既有的资源,去为自己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她们不是儒家文化权利运作的受害者,而是有份操纵这一权利的既得利益者。她们分别为:文化世家中的“闺阁画家”、青楼文化观照下的“名妓画家”、性别文化松动下的“职业女画家”。尽管她们始终没有形成自己的创作体系,是在文人画系统范式下的表达,但完全是“自我”的一种抒怀和表达,并不缺乏所谓“女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