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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土地是一类重要的环境污染源,它包括矿山、工厂、加油站、地下储油罐、垃圾填埋场和废物堆放场等,由于污染物质的排放、泄漏、撒落或发生事故,对土壤、空气、水等环境介质造成污染,威胁着生态安全和人类健康。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场地性质的变更越来越频繁,许多工业企业通过关闭、停产、异地迁建等方式搬迁至城外,其中很大一部分场地搬迁时并未进行任何风险评估与环境治理,而直接把原址土地作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绿化用地等。为保障人体健康和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场地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需要进行场地环境风险评价。随着我国“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战略的确定,污染场地污染治理将逐渐展开。作为场地污染治理决策的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价必将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本文以城市土地置换过程中的污染场地问题为研究对象,选择甘肃省某玻璃仪器厂为例,综合国内外健康风险评价理论和方法,尝试采用2009年底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对场地开展健康风险评价,以理论研究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土地置换过程中污染场地风险问题进行研究。同时,本文以污染场地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为决策依据,判断场地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修复行动,并提出污染场地风险管理保障体系构建。主要结果表明:(1)尽管此次评价受条件的限制,风险评价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但从污染物各暴露途径的致癌风险贡献率(吸入室外空气中污染物蒸气>吸入室内空气中污染物蒸气>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呼吸吸入土壤颗粒物),仍可以看出由呼吸途径造成的健康风险相对较大;(2)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区域土壤环境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健康风险影响。研究区域内苯的联合致癌风险值为7.4646×10-9,没有超过致癌风险水平上限(10-6)。因此该污染场地未来作为住宅用地,不需要对污染场地土壤进行修复,但考虑到污染物自净过程及污染物挥发后对浓度的影响,导致评估风险偏低。因此项目在建成投入使用后,还应积极做好防护修复措施;(3)本文结合污染场地实际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我国现有政策法规、行政管理、资金支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污染场地风险管理体系构建:①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个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多方利益积极参与的行政管理体系;②完善土壤污染控制与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全面实施规划层面以及建设项目层面的环评制度的全过程监督管理;③建立类似美国“超级基金”的“土壤污染治理基金”的资金支持体系;④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