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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生命的源泉,是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水资源的形成、流动和转化均以流域为单元,流域为我们提供了最主要的水资源。流域是指被地表或地下水分线所包围的区域,是一条河流或水系的集水区域。①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流域水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我国拥有5000多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绝大多数已经遭受到程度不同的水污染侵害,包括长江在内的七大水系无一幸免。②中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经历了20多年的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然而,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还存在不少问题。小流域水污染的不断加剧和久治不愈,不仅使水环境严重恶化,而且大大减少了有限的水资源可利用量,其危害甚至已经超过了洪涝灾害和干旱缺水。本文主要应用了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以案例研究和法律法规为缩影,探讨了我国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从国内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践的比较中得出了一些有益的启示,进而对我国日益严峻的小流域水污染现状提出一些对策。本文对我国小流域水污染严重恶化的状况、特点及原因进行总结和分析,得出我国在小流域水污染法律制度方面有如下缺陷与弊端:(1)流域水污染治理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目前对流域水污染的管理方式为事后控制、政府命令,这种命令式的管理并不能有效地预防、控制水污染。(2)流域水污染治理体制不合理。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部门立法”,各个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管理领域内起草相应的法律。围绕小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笔者在参考大量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内外一些著名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经验,提出以下对策:第一,完善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完善流域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小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体系。第二,在流域和区域层面对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体制进行重构。第三,建立水污染治理预警监控机制、培育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可交易水权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小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污染者问责制、环境资源意识的培养与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