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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制度是税务代理人(包括税务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如注册税务师)接受纳税人委托,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结算清缴、自我检查等涉税事宜的制度。建立和完善税务代理制度,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税务机关职能、保证征税活动顺利进行十分必要。从纳税人角度来看,纳税人可以从繁杂的税务事宜中解脱出来,专心经营,降低了成本。从税务机关角度看,税务人员可以集中精力搞好稽查和处罚,提高征管效率。自20世纪80年代推行以来,税务代理业在我国获得了很大发展。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注册税务师总人数达70066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约22000人;从业人员近10万人,税务师事务所达3214家。税务代理制度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方面的作用也开始显现出来。以2004年为例,在全国21个地区开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税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8.6万户企业,共调增应纳税额131.4亿元。据对浙江、广东、四川、新疆、内蒙古、大连6个省、区、市就税务代理进行的专题抽样问卷调查显示,50.91%的纳税人有委托税务代理的愿望及要求,而潜在的需求则更大。我国现有登记在册的各类纳税户1364万多个(尚不包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虽然有如此巨大的需求市场,但我国企业进行税务代理的比率整体偏低,只有9%左右,远远低于美国企业50%、日本企业85%和韩国企业95%的税务代理率。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明显偏低的税务代理率说明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税务代理人员素质较低、税务代理机构独立性不强、税务代理机构执业风险高、税务代理管理机构职能混乱效率低下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我国税务代理业的正常发展。究其根源,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不尽合理;二是税务代理机构与税务机关利益关系不清;三是税务代理缺乏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四是行业自律作用发挥不明显。当然,还与我国税务代理制度推行的时间较短有关。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税务代理制度的成功经验,完善税务代理人员的考试和管理制度、增强税务代理机构的独立性、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和赔偿保险制度控制代理风险、理顺税务代理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
本文鉴于税务代理人员素质不高的普遍国情,首次全方位提出通过降低报名门槛、加强对实际技能的考核、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采取学校和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共同培训的方式来合力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素质。针对我国税务代理行业执业风险高的问题,论文建议参考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具体做法,强制要求所有的税务代理机构购买必要的风险赔偿保险。具体思路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与保险公司一起在对各种代理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不同项目的风险大小,对各代理项目规定相对应的最低风险赔偿金额。这一思路对降低目前税务代理行业执业风险有较好的现实肩发意义。为了实现论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仅参考了大量中外文献,还通过访谈、实地调研等方法以获取我国税务代理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力求使论文的研究建议更具现实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