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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劳动标准之一,是保障劳动者权利、改善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的重要手段。特殊工时制度是工时制度的一种。我国现行关于特殊工时制度的设计时间比较久远,现行规定从制订至今已有20余年,这些规定本身就存在一些缺点,例如规定不够细致、过于注重原则以及使用的法规位阶较低等,加之我国特殊工时制度实施的国内外总体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上企业经营模式和雇佣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也为特殊工时制度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特殊工时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组织者制定明确有序的工作时间制度,有利于劳动者用工时长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保证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加强其工作的积极性,为企业提高生产力创造组织条件。因此,为充分发挥特殊工时制度对我国现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积极作用,本文对特殊工时制度进行研究并找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特殊工时制度的涵义,通过对特殊工时制度的基本概念、特征和种类的介绍,了解学界对特殊工时制度内涵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讨论特殊工时制度的法律性质,进而研究特殊工时制度的功效,为下文特殊工时制度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关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先进国家关于特殊工时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我国国情对其进行评价,找出其与我国特殊工时制度相关内容的相通之处,分析其优缺点,得出为我国可借鉴之处如:明确的适用标准界定、灵活的劳资协商方式、健全的工会组织体系、严格的工时周期计算。第三部分着力介绍我国地方立法现状,归纳出特殊工时制度存在问题之处在于制度的基本概念界定不清晰、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够明确、劳资协商方式不完善、工时延长无上限规定、劳资协商谈判规定难以操作违反制度的惩罚力度过低等五个方面。第四部分是针对第三部分中提及的制度缺陷,结合国外先进立法,提出个人认为可行的完善意见,包括明确模糊概念的含义、明确制度适用主体的范围、细化劳资协商谈判的规定、制定工时延长的上限规定、加强制度监督惩罚力度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