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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城市公共体育空间不足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一方面,城市公共体育空间资源总量不足,居民在街头巷尾、路边空地进行体育活动的情形随处可见;另一方面,因规划建设缺乏预见性而导致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分配不均、重复建设及闲置浪费的情况仍然存在。如何合理地规划布局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既公平又高效地加以利用,是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基于城市空间结构等理论,探讨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理想结构模型,并以上海市中心城区为例,找出当前存在的不足,探索适合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的协调发展模式,目的在于发现制约城市居民体育活动行为的空间因素,为激发和引导居民的健身热情、形成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提供良好的物质载体。本研究以上海市中心城区为典型调查区域,通过文献资料、专家访谈和居民访问以及实地考察等方法,利用ArcGIS分析功能,对上海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进行研究,通过图示的方式对当前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及选址与布局存在的问题进行可视化表达,并用以辅助决策,以期为城市体育空间规划部门提供参考。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公共性”是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根本属性,这种“公共性”主要体现在服务目的属性的公益性和供给主体属性的公益性两个方面。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合理与否,影响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规划建设能够引导和激发城市居民体育活动行为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是当前城市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顺利完成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手段。第二,不同的城市,因其自然地理环境、城市空间结构及发展趋势不同,对各级体育空间的具体布局模式、要求有所不同,但总的原则是兼顾公平和效率。公平和效率是一把“双刃剑”,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考量。过分追求效率会导致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半径过大、可达性差;过于追求公平则会造成小而散的布局模式,易导致闲置浪费。具体要做到:合理划定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等级体系;根据各级体育空间的可达性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根据城市居住空间结构布局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根据各区域人口数量(及密度)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确定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数量及规模。第三,上海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总体服务水平不高,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情况较好,但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严重不足,不仅影响了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整体服务水平,而且也是制约居民走出家门参加体育锻炼的重要原因;各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几乎无一例外地呈现出“核心-边缘”的结构特征,普遍存在内“优”外“患”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中心城区长期以来单中心“摊大饼式”向外扩张,而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配置跟不上居住空间向外拓展的速度所致。与居住空间结构不相吻合,同级公共体育空间服务效率不一,聚集程度区际差异较大是影响公平和效率的主要因素。第四,上海市中心城区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规律与公共体育空间等级相关,等级由高到低,到其中锻炼的居民随机性增加;居民公共体育活动空间具有相对固定性,体育活动项目多样化及闲暇时间的限制是影响居民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选择不固定性的主要因素;居民的经济属性和受教育程度,影响着居民公共体育活动场所的选择;居民体育活动出行通常以住所为起点,到较高等级公共体育空间的居民出行的机动化程度较高,相反则机动化程度较低;空间因素是制约居民体育活动出行的最主要因素,随着出行距离的增加,居民体育活动的频率呈降低趋势。第五,城市空间的有限性决定了其功能多样化,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不足促使其形态朝着多样化趋势发展,与其他城市空间要素的结合,不仅拓展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同时也赋予了这些城市要素新的功能,促进了竞技与健身、体育与游憩、体育与文化等空间的相互融合。第六,以同质城市要素为载体的体育空间建设是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建设的有益补充,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减少专门设置的体育空间的数量。城市空间的拥挤性,决定了现阶段应采取专门与非专门设置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同步建设为主要策略,并形成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便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选址与布局提供前瞻性的指导,从而形成公平、高效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另外,从城市空间低碳化及绿色出行理念的角度出发,居住小区级和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的设计应基于步行可达,乡镇街道级主要基于非机动车可达,区县(地区)级和城市级公共体育空间主要基于公共交通可达。针对“优”外“患”的情况,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规划建设的重心应由内圈层逐渐向中、外圈层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