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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养老是养老保障制度的补充。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养老保障不充分的情况下,是发挥老年人主动性,进行自我养老保障的有效形式。金融机构开展的住房养老是住房养老的发展趋势,一般涉及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合作,属于混业经营范畴。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模式下,对住房养老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完善住房养老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助于住房养老在我国的顺利实施,对养老保障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第一章引言中从社会经济情况和养老观念变化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实施住房养老的基础,指出住房养老在养老保障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本文第二章分析了住房养老涉及的基本问题与法律框架,在明确住房养老定义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参与的住房养老进行分类,并简要介绍了美国的住房养老制度,对住房养老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 本文第三章首先分析了我国住房养老的潜在供给和需求,然后总结了我国住房养老的实际开展情况,分析了实际情况与潜在需求差别的原因,指出了制约住房养老实施的因素。 本文第四章分析了我国现行分业监管模式下银行业和保险业合作开展住房养老的可行方式,进而指出银行业和保险业在住房养老的深度合作是混业经营的方式,给我国金融分业监管带来了新挑战。 本文第五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出了分业监管模式下构建住房养老法律制度的阶段性目标。随后依次分析了分业监管模式下住房养老的金融监管制度、财政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和配套制度的构建。 本文最后一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总之,立足国内实践,积极借鉴外国住房养老经验,加快建立我国住房养老制度,对养老事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