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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想一步到位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所有人的养老保险问题并不现实。可同时又要防止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在现存城保和农保的情况下,构建一部兼具过渡性和统一性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应然性。基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本文对《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进行解读,评议了其亮点和不足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完全独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可这样势必会造成“三元化”,使我国的制度碎片化。“准二元制”可以达到这一目标。基于上述分析,借助建构兼具过渡性与统一性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方法对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阐述。介绍了《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的亮点和不足,主要针对它的不足,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建构兼具过渡性与统一性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阐述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概念及构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理念支撑。第二部分介绍了构建兼具过渡性与统一性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应然性。现阶段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目标为过渡性和统一性,并对构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应然考量。第三部分对《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草案)进行了解读、阐述了其意义,并对其亮点和不足之处进行了评议。第四部分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具体构建,要保证这一构建的顺利实施,还安排了必要的配套设施做为后盾。农民工养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只有结合农民工自身的特征和我国的国情,建立一部既能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又能防止我国制度的碎片化,兼具过渡性与统一性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