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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出版物《2020年旅游业远景:全球预测与市场解剖》推算,到2020年,国际游客中3%将是出于乡村旅游动机而旅游的,乡村旅游以其景观优美、生态自然、资源丰富、富于体验等显著特点逐渐受到更多旅游者的青睐,乡村旅游年增长率达到6%,已经高于世界旅游4%的增长率。这将成为各国乡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新动力。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使得农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乡村旅游目的地需要探索合理的乡村旅游经营模式,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旅游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随着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日新月异,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投资主体也更加多元化和国际化,尤其是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的介入,使乡村旅游目的地居民与投资商之间的关系也更加错综复杂。随之出现的有关农民就业、收入增长、利益分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何在发展乡村旅游中更好地保护旅游目的地中“农民”这个弱势群体,使其利益最大化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安徽省是个农业大省,乡村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在皖南地区,乡村旅游凭借其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迅速发展开来。本文在整理和收集前人对乡村旅游研究的成果,并掌握乡村旅游研究的前沿动态的基础上,以皖南地区的西递、宏村两处旅游目的地为例,通过分析当地乡村旅游经营模式的现状和农民收益的现状,找出影响当地村民乡村旅游利益的因素,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相关理论与方法,运用综合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等多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结合股份合作制的经营模式来重新设计皖南乡村旅游发展的经营方式,以期保障农民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