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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大股东也成为了股票市场的投资者,除了分享上市公司利润外,在二级市场抛售股份获取资本利得也成为了他们的新追求。由此,大股东可先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低价认购股份,然后再发行可交换债高价换股减持,以形成一个风险可控的套利新模式。因而,本文探究了中泰化学的大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成功运用“定向增发+可交换债”这一组合进行金融套利的动机及实施策略,并研究分析了该行为在各个层面引发的经济后果。理论上,补充和丰富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组合套利行为相关领域的案例研究,实践上,剖析了大股东套利成功的原因,有助于其他投资者甄别大股东的套利动机,并献策于监管者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透明性。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事件研究法和规范研究法。在文献研究法方面,主要对定向增发、可交换债以及大股东减持三个方面的文献资料进行提炼整合以作理论基础。在事件研究法方面,以换股期首日为事件日展开研究可交换债换股减持短期内对市场绩效的影响。在规范研究法方面,归纳总结此次套利行为成功的原因,并针对所得结论给出建设性意见。本文结构可从五个方面来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进行说明,其次综合阐述了国内外在定向增发、可交换债券与大股东减持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最后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并指出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相关理论概述,分别介绍定向增发与可交换债券的概念、要素和特点,以及金融套利行为的主要模式和影响,概括与大股东套利行为相关的理论依据,为接下来的案例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此次套利行为的背景与策略,对整个套利过程进行了归纳,并对大股东中泰集团的套利策略进行了分析,进而找出其套利成功的原因。第四部分对大股东组合套利行为产生的经济后果展开了研究,首先能从套利行为前后的股份比例看出大股东并未失去控股权,以及组合套利为大股东攫取了可观的套利收益,但同时也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接着从财务绩效的角度分析指出了定向增发在短期内给上市公司带来财务绩效的改善有利于驱动股价上行,最后从市场绩效的角度论证得出,可交换债在即将进入换股期时的超额收益率波动较大,在进入换股期后则对公司股价的冲击较小。第五部分为案例结论与启示,本文认为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定向增发提供的低价股份以及可交换债的灵活性是此次套利成功的重要原因,但套利行为也致使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因此呼吁我国监管部门加强对定向增发和可交换债的组合监管,完善其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自身也需要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投资者应加强投资素养,多管齐下以避免大股东的套利行为对资本市场造成巨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