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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证券交易作为证券交易方式在网络时代的革新方兴未艾,它在给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向传统的监管理念、监管技术和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然而,我国构建相应的监管体制的步伐却落后于网上证券交易如火如荼的发展现状,缺乏一部基本的法律来对网上证券交易进行规制,只见零散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对其作出不尽完善的规定,滞后、低层次、矛盾冲突、空白和交叉是在此领域内突出的立法问题,同时,法规的国际协调等细节也没有予以充分的考虑。证券交易法律的主要监管内容,无论是交易主体的监管、交易行为的监管,还是证券欺诈和跨国交易的监管,无一不在网络载体上演变出新的特点并产生新的问题。而我国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要对目前网上证券交易的发展状况进行把握并考察其法律环境之外,还可以从美国的相关实践中获得启示,从填补法律法规的缺口,监管的重心偏移和具体监管制度的弹性安排等方面来理清构筑我国网上证券交易监管机制的思路。完善我国的网上证券交易监管制度要以促进网上证券交易的有序发展、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运行为目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保护投资者利益、安全与效率、科技创新、监管合作等相关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立法的科学性,构建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建立高技术性的专业监管机构,促进各方面的合作与协调,以期网上证券交易能够在合理、科学的监管之下有序进行并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