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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执行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执行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基于解决执行难、推进以“审执分离”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人们对司法执行权的研究由冷转热,目前正方兴未艾。但是,当下对司法执行权的广泛关注和研究热潮,更多是基于解决司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而引发的,具有较强的“现实问题催生理论研究”的应景性特征,而非对司法执行权的基础原理进行本源性和宏观性的探究,尤其缺乏上升到法哲学层面研究的应有角度、高度和深度。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尽管司法执行权的成果研究已经颇丰,但执行权的定义、性质、构成等核心问题仍处“隔空喊话”“自说自话”的混乱状态,获得普遍认可的所谓“权威观点”乏善可陈;对司法执行规律的认识、司法执行权的行使、权力运行模式的确立仍未摆脱传统思维;司法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解决“执行难”等难题尚未破解;执行领域司法责任制、司法执行权保障机制等与执行权密切相关的重要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司法执行权理论对司法执行实务的指导功能还未充分发挥。本文以建构适应法治要求、遵循国家权力原理、符合司法执行规律的司法执行权为逻辑主线,回溯了司法执行权的演进历史,总结了司法执行权的变迁规律;检视了当下司法执行的困境及成因;在深刻分析司法执行困境及成因的基础上,反思和解构了司法执行权的定义、属性和构成;立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总指针、总方向,建构了法治状态下司法执行权的“理想模型”:以此“理想模型”为预设,结合当今司法执行权发展现状,提出了重构我国司法执行权制度体系的思路;最后,顺应司法执行权发展趋势,展望了我国司法执行权行使的社会化方向。本文选题方向为司法执行权的重构研究,是在全面检视现行司法执行权理论和制度的基础上对司法执行权的反思和重塑,是从新的视角研究司法执行权,是从公法视野对司法执行权研究的新的尝试。首先,本文以“审执分离”为核心的司法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为背景,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价值追求,回溯司法执行权的起源和演进,剖析当下司法执行权研究的困境及成因,检视和反思执行权的属性,建构司法执行权理论理想模型,重构司法执行权制度体系,展望司法执行权行使的社会化方向,尽力展现司法执行权研究的开拓性、思想性、创新性。其次,本文专章论述了司法执行权行使的社会化,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司法执行权的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内容创新。第三,本文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性、思想性的观点,如司法执行权演进规律.司法执行权和司法执行权主体的重新定位,执行权法治化“理想模型”,司法执行权运行的申请人主义,执行许可文制度等,试图推进司法执行权研究进入新的阶段,提升至新的境界。本文由绪论和正文共六章构成。“绪论”部分分为三节,主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对象和范围、研究目的、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以及论文存在的不足。第一章为“司法执行权的起源与演进”。这是保证司法执行权研究的起源性、延续性、完整性而必需的组成部分。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介绍了司法执行权的萌芽,并从权力行使主体与债权人身份混同、“执行权”行使的无序自暴性、权利实现与否取决于实力对比、本能驱动下的“用权”动机、“权力”属性归因于极度落后生产力等方面阐述了“司法执行权”的初始特征;第二节梳理了域外司法执行权的演进脉络,并从司法执行权配置、司法执行权功能、司法执行权运行模式等方面回溯了域外司法执行权的演进历程;第三节从我国司法执行权的演进脉络、司法执行方式、国家与民间执行关系等方面阐释了我国司法执行权的演进情况;第四节从权力演进与国家发展基本“同频共振”、权力演进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相适应、国家属性与非国家垄断行使并存、权利人主导司法执行权运行、强制性“与时俱进”等方面归纳了司法执行权的演进规律。第二章为“当前司法执行的困境与成因”。本章检视了当前我国司法执行的困境及其原因。本章分为五节。第一至三节在简要评析执行权定义、属性和构成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司法执行权定义“含混”、属性定位“摇摆”;权力构成“模糊”等问题。第四节从将优化执行权视为解决执行难的唯一药方、司法执行权行使审判化、“误读”司法执行权运行模式等方面,阐述了当前对司法执行规律认识的不足。第五节从素质良莠不齐的司法执行队伍、执行领域司法责任制的缺失、司法执行监督机制不完善、执行权利救济制度不健全等方面,阐述了司法执行权保障机制的短板。通过阐述当前司法执行的困境并剖析其成因,论证了重构我国司法执行权的必要性。第三章为“司法执行权的内涵与解构”。本章基于现行司法执行权陷入困境,证成应当另辟蹊径,转换角度研究司法执行权,并对现行的司法执行权进行了反思与再认识。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通过分析司法执行权的使用语境,对司法执行权进行了再定义,即司法执行权来源于宪法与法律,是国家权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义务人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的前提下,有权机关根据权利人申请或者依职权移送,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依法保护当事人及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权力。第二节在正确理解“分权学说”、准确定位司法执行权与行政权关系、司法执行权与审判权关系、司法执行权与司法权关系的基础上,论证了司法执行权属于司法权的论断。第三节对司法执行权的权力构成进行了解构,阐述了优化司法执行权构成的初步思路。第四章为“司法执行权’理想模型’的建构”,本章建构了法治状态的司法执行权“理想模型”,以此作为司法执行权发展和重构的目标和参照。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论证了建构法治状态下的司法执行权“理想模型”的必要性,第二节至第四节分别论述了司法执行权配置、司法执行权构成、司法执行权外部环境的“理想模型”。通过建构司法执行权的“理想模型”,为接下来的司法执行权制度的重构提供目标和指引。第五章为“司法执行权重构实现的制度体系”。本章立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着眼于司法执行权“理想模型”,针对司法执行权现状,遵循司法执行规律,提出了司法执行权重构得以实现的制度体系重塑思路。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阐发了以“审执分离”为核心重置司法执行权的价值选择;设计了按“两步走”完成“审执彻底分离”的改革路径;阐述了在我国建立执行许可文制度,以确保“审执彻底分离”真正实现的制度设计。第二节从实现司法执行权“有法可依”,推动司法执行权运行模式向执行申请人主义转型,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化轨道等三个方面,推出了完善司法执行权运行机制的方案。第三节从实现执行队伍的专业化,建立执行领域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执行权监督制度,健全司法执行权利救济制度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优化司法执行权保障机制的设想。第六章为“司法执行权行使的社会化方向”。本章展望了司法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推断了司法执行权行使的社会化将是法治状态下司法执行权的基本存在方式,并对司法执行权行使社会化命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论述。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从部分司法执行权力的“外包”、执行和解制度的日臻完善、司法执行权向执行申请人让渡证实了司法执行权社会化行使的实践现实。第二节从国家权力从垄断向分解变迁、司法执行权以维护市民社会秩序为己任、实现执行公正必需社会力量参与、权力“国家直接行使优于社会行使理论”的终结等方面,阐述了执行权社会化行使的理论基础。第三节从司法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前提、司法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条件、司法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动力、司法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界限等四个方面,建构了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框架。第四节从制定司法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行为规则、监督社会主体行使权力过程、矫正社会主体行使权力错误、弥补社会主体行使权力能力不足等四个方面,强调了执行权行使社会化的国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