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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纳税评估法律制度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税收管理基本做法,世界上发达国家大部分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纳税评估法律体系。由于纳税评估更加彰显了税收管理中人性化的一面,有利于优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和纳税遵从度,成为了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中的选择方向之一。
纳税评估制度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仅仅规定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这一规范性文件之中,在法律规定方面始终还是空白。本文第一部分主要分析研究了纳税评估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从中可以看出纳税评估法律地位不明确,不具有相关法律效力,对于纳税人而言也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措施,这些都成为制约纳税评估在我国发挥显著作用的主要问题;本文第二部分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方法,重点研究了纳税评估与一般征管行为、税收稽查之间的关系,并指出了纳税评估当前的法律和现实意义,主要论证纳税评估在我国当前税收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第三部分在前面两个部分的基础上,大胆提出了在新的《税收征管法》中纳入税收评估制度的设想,并同时在法律地位、机构设置、团队建设、内控监督和权利救济方面提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对税收立法和实践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以期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构建和谐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