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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重中之中,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及其经济结构均呈现出较大转变。然而,班子软弱、经济薄弱、基础脆弱的“三弱”村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难啃的硬骨头”。纵观农村社会发展历程,“三弱”村庄问题的存在往往根源于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一方面,受原有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三弱”村庄公共资源的配置有失公允,由此成为其经济薄弱、基础脆弱的根源;另一方面,乡村社会内部公平感匮乏,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由此导致农村社会人心离散,班子软弱。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总结社会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由此,维护公平正义成为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也进一步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证人民平等参与以及平等发展权利”。有鉴于此,借助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契机,山东省积极开展了“第一书记”帮扶工作,以此作为深化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村居民平等生存发展权利的重大战略举措。随着首轮帮扶工作的结束,“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具体实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其对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改善有何价值,又有何启示俨然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和目标。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概念与理论,明确文章的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 第二部分主要阐释了“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的背景,并对帮扶工作的缘起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第三部分主要基于典型个案来分析“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的具体实践,由此得出其改善农村社会公平的具体成效; 第四部分基于对“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的系统考察,以社会公平为视角,探究“第一书记”帮扶政策对改善农村社会公平的价值与意义; 第五部分则基于对“第一书记”帮扶工作价值的探讨,主要从制度不平等的修正、程序不正义的校正、配置不公平的改善等角度出发,系统地总结“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对实现农村社会公平的启示。以往的“第一书记”相关研究主要从党建和扶贫的角度入手,鲜有上升到公平正义这一政治学核心价值追求的层面上加以探讨的。 本文基于公平的视角,以山东省为研究样本,结合实证调研案例,综合运用政治学与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公平正义理论与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为分析工具,在系统分析“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具体实践的基础上,探究其对改善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从而进一步得出“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对于实现农村社会公平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