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学术界已有不少文献对机构投资者的是否参与公司治理以及治理效应展开研究。但对于机构投资者在监督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的具体行为方式,学术界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假说,即负面监督假说与有效监督假说。负面监督假说认为机构投资者都以消极的态度监督公司营运,决策方面一般采取被动地“用脚投票”;有效监督假说认为机构投资者会自愿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活动当中,以“用手投票”的方式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同时学术界普遍认为成本效益分析是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做出的不同监督行为的重要基础。如果理性机构投资者博弈分析后认为积极参与上市公司运营监督的成本远远大于其通过监管公司运营而获取的收益,则会选择消极的监管方式。与此同时,国内外学者也多次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路径进行研究,在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企业投资效率方面的研究还存在较大争议。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市场有效性水平有限,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时有发生。而上市公司管理层的非效率投资行为有违公司财务管理基本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机构投资者自身的异质特征也会使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不同的监管行为。为此,研究机构投资者异质性对公司治理效应的影响,尤其是基于非效率投资作用路径的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关于机构投资者与投资效率的文献进行回顾,从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相应研究、机构投资者与投资效率影响研究以及机构投资者异质性研究三个角度挖掘机构投资者与投资效率现有研究成果与可研究方向。继而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理论工具,分析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动机与价值,对公司管理层的经营决策过程不同监督方式选择的理论背景,从而挖掘机构投资者持股能提高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抑制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的理论基础。文章以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择2009-2012年作为研究区间,分别从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独立性、地域差异等异质特征角度实证分析机构投资者异质性对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治理效应。实证结果表明:(1)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过度投资显著负相关,而与投资不足无显著相关性,说明机构投资者持股对非效率投资有一定的治理作用;(2)对机构投资者分类发现独立机构投资者较非独立机构投资者而言,会更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抑制非效率投资行为;(3)从机构投资者的地域差异考虑,发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都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QFⅡ能主动参与公司治理。最后,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强证券市场外部治理环境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立健全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2)完善机构投资者自身治理结构,增强其监督公司治理的内在驱动力;(3)继续大力扶持机构投资者,增加机构投资者比重,同时关注机构投资者异质特性,多元化发展机构投资者,以完善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结构。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本文运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机构投资者独立性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从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差异、独立性差异以及地域差异三个方面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投资效率的不同作用效果,以期能更直接有效地反映机构投资者在某一时点上的行为偏好。(2)从公司非效率投资的角度研究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作用力,从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两个维度考察异质机构投资者的决策偏好,以确定现阶段我国哪类机构投资者股东是积极主义者,为目前我国关于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相关政策决议提供经验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