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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中国特色的审计制度,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已开展多年,已成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日益完善,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具。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施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至2018年),全国共审计领导干部21万多名,其中党政领导干部20多万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000多名。根据2019年7月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定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因此,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必然要求。本论文首先对与本题目相关的文献进行整理与归纳,之后引用了目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数据,选取审计署派出局审计管辖范围的单位,以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案例,对其审计主客体、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实施过程、审计报告进行分析,以小见大,找出目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期望今后更好指导审计署派出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目前国内对省市县及国企、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比较多,但是对审计署派出局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案例研究几乎没有,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提供一定的实践指引。不足之处在于,目前审计署派出局审计的党政领主要导干部的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均涉密,因此在案例中笔者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对单位名称、职能和相应数据做了替换,无法使用真实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