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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发行公债是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有的实践。近些年来,我国国债的发行数额不断扩大,在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中的作用也日趋重要。而与此同时,现行预算法仍明确规定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在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经济全面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热潮的背景下,现行规定是否适应形势的需要值得思考。对此,本文主张我国应准予地方政府地方公债的发行权,并由西部省区优先试行。文章首先简要回顾了我国地方公债的发行历史,然后依次从必要性、可行性、框架设计和配套改革等四个方面对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