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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后一道防护网,社会救助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这种惠及全民的保障制度,政府有着天然的不可替代的责任,目前我国社会救助主体结构单一,政府部门承担了绝大多数的救助责任,企业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严重不足,加之政府在提供社会救助方面表现出的力不从心,导致我国社会救助形势十分严峻,存在巨大缺口,因而必须调动起政府部门之外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优势,走以政府为主导地位,以社会力量为补充作用的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救助的道路。 徐州市的社会救助工作辐射的救助人群基数较大,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也呈现多元化,相关政策法规相对比较完善,各项救助工作都能顺利开展,但还是存在救助力度有限,公众参与意识不强,多元主体参与失衡,缺乏有效监管评估机制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社会力量自身的发育不够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政策落后,缺乏激励机制等原因。通过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介入分析以及其他优秀案例的借鉴,在解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问题方面,应该加强社会力量自身的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相关法律,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主体管理与运行方面的相关机制,以此来提高社会救助的总体水平,保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有效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