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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与推进,“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终身体育”思想理念逐渐在高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教学改革中不断被采用和深化。本文基于2014年7月18日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标准》)这一视角,以山西省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的实施现状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和逻辑分析法,首先通过对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与《标准》的关联度进行分析,对山西省普通高校《标准》实施现状进行调查分析,进而对公共体育教学的管理体制、场地设施、师资队伍、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以及课外体育活动的现状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分析,意图将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与《标准》实施有机结合,达到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发展的目标的同时促进学生良好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以及“健康第一”“终身体育”思想的形成,促进山西省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更好的改革与发展。 调查结果显示: 1.山西省普通高校为新《标准》的有效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2.山西省高校体育管理体制在重视程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山西省普通高校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学生、家长、社会都意识到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性,并给予理解和支持,高校体育教育工作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 3.山西省高校场地设施不尽相同,部分高校由于生源扩招,校区陈旧,场地设施较为紧张。 4.山西省高校需进一步完善对公共体育教师的奖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同时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综合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5.对山西省普通公共体育课程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调查分析后得出: (1)山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学大纲在整体上要对比新《标准》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使体育教学大纲的各个环节更加切合实际。 (2)山西省各高校在进行课程设置时,结合实际情况,使学生在校期间尽可能持久的接受到丰富多彩的体育教学,注重对学生身体素质、体育意识、体育能力的培养。 (3)山西省各高校应敢于对原有的教学组织形式进行改革,创建适合自身的教学组织形式。 (4)山西省各高校体育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较为传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导致体育教学效果差强人意。 (5)山西省高校公共体育考核评价应结合《标准》测试结果,对学生身体素质、体育能力、提高程度,运动技能掌握程度进行充分考虑,尽量做到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同时通过学生对教学的评价,反思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6.调查发现随着“阳光体育活动计划”的大力提倡,新《标准》在高校的强力实施,作为公共体育教学的补充,山西省普通高校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较为丰富,但缺乏对学生体育锻炼意识的培养和兴趣的满足,学生对课外体育活动积极性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