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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侵权责任法》在2009年12月26日获得通过,其中对医疗侵权进行了全新的定义。这部法律对隐私权和“赔礼道歉”这种侵权解决方式的的引入,必将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得以广泛运用,当然随之而来的一些法律适用以及执行方面的问题也将浮现出来。同时,这部法律在对举证责任分配上和鉴定制度上和以前的法律法规产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对医疗纠纷的诉讼处理方式上当然会带来彻底的影响和改变。特别是将行为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医院转向了患者,由以前的举证倒置转变成为有条件的过错推定。这两部分内容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也是本文重点讨论的内容。本文拟通过对《侵权责任法》中有可能产生以上新型医疗纠纷的条款进行分析,探讨此类纠纷产生的原因,可能出现的类型以及减少和避免纠纷的方法,以提高医疗纠纷解决的质量,使《侵权责任法》在解决医疗纠纷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以维护法律权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本文由引言、正文和后记三部分组成,正文共包括四章。引言部分对医疗纠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予以综述。第一章为医疗纠纷的基本问题。首先明确医疗纠纷、医疗侵权及医疗事故的基本概念。详细分析医疗纠纷的形成原因,《侵权责任法》对患者权利的扩展以及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以分辨出这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明确了医疗侵权是一个行为,而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这个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第二章为《侵权责任法》的运行背景。首先分析了医疗纠纷的一般特点。解决清楚了为什么医疗纠纷难处理这个问题,从一个侧面描述了《侵权责任法》出台的背景。在该章的第二部分则分析了《侵权责任法》在出台以后所面临的一些问题。第三章为《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影响最大的两个方面的问题的谈论。第一个问题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有效以及如何适用的问题,特别是在最受关注的鉴定方面的冲突如何解决途径。第二个问题是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带来的影响问题。通过了对举证责任分配演变过程的研究,提出了对本次责任分配的全新看法。并对该变化对医疗纠纷解决的效果提出了独立的见解。第四章为《侵权责任法》总则部分引入的两个全新观点的剖析。一方面谈论了“隐私权”入法对纠纷可能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就“赔礼道歉”解决医疗纠纷的可能性进行了研究,并对其强制执行的效果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后记部分对法律的良好适用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