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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是长沙市的优势农产品之一,但是以散养户为主的生猪饲养模式、分销渠道、屠宰加工模式尤其是以市场为主的垂直协作形式造成了长沙市生猪供应链的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上下游企业的“散乱差”、生猪产业缺乏竞争力、猪肉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和生猪价格波动频繁等。国内外学者对生猪及其供应链的研究中,在研究内容上,主要是对猪肉供应链进行研究,研究对象是猪肉,而不是具有生物特性的生猪。研究的范围也是全国或某个省,很少有人对长沙市的生猪供应链进行研究。本研究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研究长沙市生猪供应链节点间的垂直协作关系,即上游仔猪、饲料和兽药供应商与养殖户的垂直协作关系和下游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户之间的垂直协作关系。研究中发现,上游的种猪和仔猪供应商与中游生猪养殖之间通常由中间商即猪贩进行连接,形成了“种猪/仔猪供应商—猪贩—生猪养殖户”这样一种生猪供应链的上游结构,造成了其垂直协作的形式主要是市场交易形式,很少有合同形式。下游屠宰加工企业与生猪养殖企业的之间的垂直协作方式是多样化的,存在合同、合资、一体化等密切的协作方式,但市场形式依旧是这些屠宰加工企业获取生猪的主要渠道。松散的协作关系,既给屠宰加工企业带来价格、质量与供应量的不确定,也给生猪养殖户带来决策、生产和销售的困难,并使得药物残留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本论文提出“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合作社+养殖户”和“上游供应商+规模猪场或养殖基地/合作社+下游屠宰加工企业”两个生猪供应链的垂直协作模式,从而实现有效地将生猪供应链内部的各个成员有效地组织起来提高整体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