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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力资本企业所有权范式和利益相关者企业所有权范式是西方关于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两种主要范式,它们的具体形式分别是股东主权单边治理结构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结构。这两种范式虽然各自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还不足以提供一种可以有效协调与处理我国新形势下企业内部矛盾的企业所有权安排机制,它们并不适用于我国企业实践。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从根本上来说,企业应该是一种和谐的组织形式,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之间所反映的应该是合作与和谐的关系。在这两种企业所有权范式的基础上,论文创建了一种新型的和谐企业所有权模式,并且通过和谐企业所有权模型对这一模式进行了精细化与形象化的描述与论证,企业所有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应由各种要素所有者共同分享,其分配份额应该与要素贡献相对应。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据和谐企业所有权模式,提出了改革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些措施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