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何化解银行不良资产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为解决日益严重的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一些国家纷纷成立专门的机构并采取各种策略来处置不良资产,如在美国 FDIC 领导之下的重组信托公司(RTC)、日本的“过桥银行”、马来西亚的资产管理公司、韩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KAMCO)等等。为解决历年来商业银行发展积累的巨额不良资产,我国于 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AssetManagem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 AMC),在 2000 年完成了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首批 17000 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和接收工作,开始进入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的实质性运作阶段,但由于受到国内体制和法制的限制,不良资产处置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本文在参考国外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的基础上,分四个章节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情况进行了分析。第一章系统回顾了国际上处置不良资产经验,第二章总结分析了我国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现状,第三章针对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理论依据做了深入探讨,第四章笔者提出利用外资对外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建议。笔者提出应加快打破我国目前不良资产处置的困境,从而更快、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化解我国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