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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虽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不能满足国家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成为制约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如何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是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迫切需解决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基础设施的开发及管理一直是采用由中央或各地方政府投资,建成后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的模式。随着国民的需求增长,单靠政府投资远远不能满足基础设施的供给需要。在此情况下,如何吸引非国有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以缓解这种供需矛盾就显得十分迫切。 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具有投资沉没性、投资金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项目的风险很大,我国又是发展中国家,法律体制、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十分完善,政策变动性大,若不创新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很难使投资者冒很大的风险投资基础设施领域。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城市化等导致对交通、能源、供水等基础设施需求的急剧膨胀,赤字和债务负担使这些国家不得不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转而寻求私人企业的投资,利用私营机构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BOT方式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在这些国家得到运用和推广,其创造性地将政府和外国投资者通过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联系起来,为跨国资本在东道国政府传统的公共职能领域寻求利润最大化提供了较好的制度衔接。BOT模式经过了三十年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应用,逐步发展成一种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模式,其形式也由标准的BOT模式发展成BOO、BOOT、TOT等二十几种形式。尽管形式不同,但其实质都是东道国政府为了吸引资金和提高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授予私人投资者以特许权,对原由政府控制和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私人投资者承担项目开发的风险并在特许期内享有项目带来的收益。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模式的应用受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制是否健全、市场完善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及具体项目本身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应用状况不完全相同。发达国家的市场体系比较健全,利率、汇率水平比较稳定,私有化程度高,私营部门的管理水平较高,政府对基础设施领域实行特许经营,除了吸引资金的因素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希望通过私营部门和公营部门的竞争及合作提高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项目资金的筹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都是以私营部门为主导,政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