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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课题通过开展鼻内镜下经鼻腔、筛蝶窦入路视神经减压术,探索治疗外伤性视神经病的最佳治疗方法与手术路径。通过对术前视力、受伤至手术的时间、CT有无视神经管骨折与疗效的关系等方面的分析,找寻影响手术疗效的相关因素,为临床确定手术指证、判断预后提供依据。 方法:外伤性视神经病37例37只眼,在外伤后1-30天内施行鼻内镜下经鼻腔、筛蝶窦入路视神经减压术。术中开放筛、蝶窦,在蝶窦外上壁或Onodi气房内找寻视神经隆凸,以金刚石磨钻磨开视神经管,暴露管段视神经,切开鞘膜,施行减压。所有病人术前和术后给予激素治疗,根据最终视力分析影响疗效的因素。 结果:37例患者中21例术后视力获得改善,有效率为56.76%。其中,术前无光感者28例术后视力改善13例(46.43%),术前视力有光感及以上者9例最终视力改善8例(88.89%),二者差别有显著意义(P=0.029)。伤后时间小于7天者23例最终视力改善16例(69.57%),伤后时间7天及以上者14例最终视力改善6例(42.86%),二者差别无显著意义(P=0.104)。VEP监测中,能引出P100波的患眼术后疗效好于无P100波者(P=0.005)。 结论:①对于外伤性视神经病患者,大剂量激素冲击治疗无效时,应积极采用视神经减压术。②减压术后,视力恢复与否并不取决于伤后时间,而与视神经的损伤程度关系更大。对伤后1周以上者,手术减压仍有较好疗效。③术前视力有无光感,其手术后疗效有明显差别。但并非无光感患者就没有手术价值。④鼻内镜下视神经减压术,损伤小、疗效确切且不遗留面部瘢痕,有推广应用价值。⑤术前VEP检测情况对预测预后有一定的帮助。VEP检测应作为诊断外伤性视神经病的重要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