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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数字技术的发展,持续而深刻地改变着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也对文化产业与传播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促成了互联网经济下新型经济模式和劳动形态的形成。在信息资本主义的语境下,知识、讯息、内容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物质资料,成为一种全新的生产力,这种讯息和内容的生产活动大多数时候以无偿的、众包的数字劳动方式呈现,从而催生出区别于传统工厂雇佣形式的,以数字媒介平台为生产资料,以社会、家庭作为工厂的无酬数字劳工,也称为“产消合一”者。区别于传统的劳工类型,数字劳工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作为依托,劳动者覆盖不同的学历阶段、年龄层次,具有巨大的差异性和广泛性。他们利用手机、电脑等移动便携的电子设备作为生产工具,随时随地为数字资本产出着文字、图片、视频等非物质的内容产品,对于Facebook、Twitter、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上的用户来说,他们并不是被媒介资本雇佣的正式劳工,然而这些用户传输的个人信息、分享的知识和内容,都被媒介资本无偿攫取作为获取剩余价值的来源。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来看,信息资本主义和媒介平台的用户构成了数字化时代新的剥削和被剥削阶级。在今天的媒介研究中,强调传播内容分析而忽视政治经济层面的传统仍然存在,我们需要重新回到马克思的经典政治经济学中,来剖析信息文化产业中的劳工群体,尤其是以媒介用户为代表的非雇佣的无酬数字劳工,研究他们的生产和消费活动是怎样被媒介资本所占有和剥削。基于此,本文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出发,试图从“数字劳动”的概念切入,结合马克思经典的劳动价值论,来解读媒介平台非雇佣的数字劳工的媒介使用行为被商品化和劳动化的过程。希望以此来厘清媒介、资本与用户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探讨在今后的产业发展中,如何让用户避免落入媒介资本所设置的种种商品化陷阱中,使媒介摆脱被资本利用的工具性质,真正成为传播自由和实现用户解放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