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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制度以法治为核心内容,法治的产生与运行是以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为基础的.它以民主政治制度为基础.民主使国家权力获得了合法性来源,并为权力控制提供合法理由和可能.法治之法必须具备内容的公正性和形式的一般抽象性特征.内容的公正性是由民主程序加以保障的.法治确立了法律的至上地位,强调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运行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从而限制了任意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干涉.现代制度对个人自由的保障和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主要通过两种具体的制度安排来实现:一是明确划定政府行为的范围,规定了个人的私域空间,要求政府不得插手私域范围的事情.二是通过政府内部权力的分立和制衡,用权力来制约权力,以此来防止权力的腐化和堕落.由于现代制度以客观的法律和制度设计来对政治权力施加规范和限制,故而它能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保障人们的自由.现代制度与限制约束自由的古代制度不同,它更好地解答了自由如何可能的问题,是人类自由的前提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