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计质量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只是不同时期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不同。本世纪以来,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引发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的信任危机。为此,国内外出现了一系列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改革举措,美国国会2002年出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对负责审计项目的合伙人进行轮换,随后各国陆续出台关于“强制轮换”的规定。该问题是近年来监管当局、学术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监管机构也在2003年颁布了实施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的规定。事实上,关于审计质量与审计任期之间关系的讨论由来已久,为了提高审计质量,轮换制度早已为国内外监管机构所重视和采用。很多学者认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的实际运作社会成本可能过高,容易诱致更多的审计失败,其实施效果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证实,他们还指出,注册会计师是依附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他不能左右事务所出具的最终审计意见,独立性的发挥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只实行注册会计师的轮换,不能排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形式上的轮换,这种制度不能完全解决当前审计质量低下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进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我国审计市场还很年轻不够成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在经济环境日新月异的今天,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的研究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定期轮换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于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的关系问题。综观国内外现有的研究,主要以发达国家的审计市场作为研究背景,总体而言,已有分析显示审计任期对审计质量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并且大多对会计师事务所任期与注册会计师任期两个概念不加予区分。为了认识中国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任期与审计质量的关系,以便为监管部门更好地制定监管政策提高审计质量,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本文以经济学为基础,从有限理性经济人和审计契约不完全性的视角对会计师事务所任期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在完善的监管机制下,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有利于审计质量提高。因为审计契约是一次性的、具体的,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审计契约关系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过程,被审计公司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合谋”而损害审计质量。同时,从经济学制度成本的角度论述了,在理论上,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是发现“合谋”的最佳制度。其次,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假设,对我国证券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任期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检验并证明了理论分析的结论。最后,结合理论、实证分析以及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结果,提出审计质量的提高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的实施,要有完善机制和强制力来保障。文章主要从提升高质量审计的有效供求与需求,以及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三个方面来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的实施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