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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税负是指一定时期特定地区的税收收入与其相应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宏观税负问题是税收政策和制度的核心问题,它一方面影响着国家集中财力的多少和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影响着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水平,从而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国有企业缺乏独立的经济利益,其纯收入要以税收和利润的方式上缴国家,对企业而言,税利是无分别的,宏观税负问题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经济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税负的轻重与企业利益休息相关,日益得到广泛的关注。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较高增长,1997年我国税收收入增幅首次超过GDP增幅,那么,我国的宏观税负是否过重?如何判断宏观税负的合理水平成为一个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宏观税负的决定因素,并给出了我国宏观税负的合理区间,对我国的宏观税负现状进行判断。以求找到一个既能保证财政支出需要,又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合理的税负水平,并提出达到这一税负水平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本文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章为引言,说明选题的意义及相关文献综述。该部分概括了三种现在对宏观税负划分的口径,并对宏观税负研究过程中的使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总结,对我国宏观税负的判断标准与合理水平进行了概括。第二章为宏观税负理论分析。该部分作为全文的理论基础,从宏观税负口径的选择入手,阐明了本文采用小口径宏观税负的原因,并对宏观税负的决定因素进行了讨论,认为政府职能及公共产品的提供、经济因素、税制因素、税收征管因素、社会因素等影响宏观税负的水平。对宏观税负的合理化标准应从质和量的标准进行界定。宏观税负质的标准主要有经济标准、财政标准和社会标准;量的界定丰要给出了宏观税负合理的上下限,上限为拉弗曲线最高的税率水平,下限为社会必须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第三章为我国宏观税收负担的合理性分析。结合第二章的理论分析,对我国现在的宏观税负水平按照经济标准、财政标准和社会标准做出了判断,认为我国宏观税负的合理上限为19.51%,合理下限为13.05%。就我国当前情况来看,宏观税负一直呈上升趋势,2005年宏观税负突破了理论上的合理上限。从经济标准来看,税收增长对经济增长产生了促进作用,但结构不合理;从财政标准来看,宏观税负水平保证了财政支出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效益的提高;从社会标准来看,宏观税负水平虽然对社会效益有一定正的影响,但一些对社会发展有正效益的税种没有开征。第四章提出了优化我国税收负担的政策建议。我国近几年的目标应该是保证税收完成筹集财政收入的目标的前提下,控制税收的规模,通过结构性的减税,使宏观税负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且实现税制优化得目标。为实现以上目标,主要应该进行一下几方面的工作:结构性减税、调整产业、地区税收政策、开征具有社会效益的新税种。具体包括:实现增值税转型、企业所得税合并和改革出口退税制度;调整税收优惠,实现产业升级,在西部地区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培养西部经济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后劲,适当提高资源税率,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社会保障税、物业税和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