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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是依据我国的国情而提出的,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江西省作为中部大省,具有重要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战略地位,但长期落后的城镇化水平制约了江西省的区域发展。随着两个国家战略在江西省的实施,江西省已进入工业化进程明显加速、经济结构趋于优化的阶段,又好又快地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已经成为江西省区域发展的迫切要求。城镇化质量和城镇化规模是新型城镇化的两个组成部分,二者紧密相依,合理处理二者的关系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界定新型城镇化及其质量与规模的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的省情,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2003年至2013年江西省11个地级市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化质量与规模及两者的协调关系进行测度,并对这11个地级市的新型城镇化综合水平、质量与规模的时空演变进行了分析,然后基于协调度模型和改进的象限图分类识别法对2003年至2013年江西省11个地级市的城镇化质量与规模之间的协调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①随着时间的发展,江西省的新型城镇化的综合水平、城镇化质量与规模的水平都在不断提高,综合水平和城镇化质量的空间格局基本保持北高南低的空间格局,而城镇化规模的空间格局则为两端高中间低;②通过采用协调度模型分析发现,江西省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化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关系从2003年的以失调为主,到2013年的全部进入协调发展阶段,二者的协调关系均呈现提升态势,且其空间格局为北高南低;③通过采用改进的象限图分类识别方法分析发现,江西省各地市的新型城镇化进程逐渐由低水平向高水平、由城镇化质量滞后型向城镇化质量超前型、由城镇化质量与规模偏离程度较大向偏离程度较小的方向靠拢。从2003年至2013年,江西省城镇化质量与规模之间的协调关系存在着北高南低的空间格局,特征明显。截至2013年江西省大部分地级市仍然是低水平不同程度超前型的城镇化类型,城镇化偏离程度在不断缩小;④综合协调度模型和改进的象限图分类识别法的分析结果,可以发现,江西省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化质量和城镇化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关系之间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⑤在此基础上提出当前江西省城镇化规模滞后于城镇化质量的现象值得关注,同时要针对不同地级市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