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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云:“执行之实施乃是品尝法律胜利之果实的过程。”观当下之执行现状,强制执行的道路依然充满着艰辛和苦涩,“规避执行”不仅随处可见,屡屡频发的“规避执行”也一直拷问着司法的权威与公正,可以说“规避执行”已经成为横亘在法律权利从应然层面向实然层面转换的一道沟壑,最终使法律权利落空。近几年全国各地法院对执行方式和执行策略的不断探索与创新,以及执行威慑机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彻底遏止“规避执行”的频繁发生。本文从探讨“规避执行”之概念入手,在分析了“规避执行”产生的原因与危害之后,从而得出社会信用的缺失是造成“规避执行”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信用体系与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提出了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视角来完善我国的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之思考,以期从根源上彻底遏止“规避执行”现象的发生。本文除了引言和小结外,共分为四个大部分:第一部分总述规避执行行为。该部分首先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概念进行了科学界定,然后从行为外在表现形式的角度把规避执行行为分为了四类:即行为之主体长期下落不明的规避执行;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避执行;利用诉讼程序的规避执行;利用其它不正当关系的规避执行。通过对规避执行行为的类型化分析,研究了产生规避执行的根本原因——社会信用缺失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详细阐述了信用缺失的现状。第二部分为社会信用体系研究。该部分首先讨论了学术视野中对社会信用体系内涵的分析,其次本文对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现状作出了详细的概述,通过对社会信用体系现状的分析,笔者发现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对遏止规避执行现象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部分为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问题研究。本部分首先阐述了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的演进过程;其次从司法、社会两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的实际运行情况;再次从社会信用体系、法律制度两个方面来阐述了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在域外的具体体现,以供我国吸收与借鉴;最后详细阐述了社会信用体系与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两者之间的关系,两者可谓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第四部分为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该部分基于对社会信用体系现状以及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进行了研究。一是从立法层面健全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的确认与规制机制;二是从司法层面增强妨碍民事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联动法院与其他部门;三是从社会信用体系层面来构建个人信用体系、政府信用体系、法院信用体系,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提高全民之诚实守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