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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如何增进国民幸福,是党和政府当前的核心课题,经济增长和政府政策的最终目的都在于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同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诸如教育机会不平等、看病贵看病难、社会保障不完善、社会信任危机频现等等,这些现实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民的幸福感。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党和政府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了对民生问题的关注,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民生领域中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得到了较大的缓解。应该说,在政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改善民生的过程中,作为民生政策的生力军,民生财政支出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生财政理论也应运而生。如何使民生财政支出更好更有效率地为国民服务,以及如何更大程度地让国民获得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成为了民生财政支出最需要实现的目标。就民生财政支出自身而言,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和产生效果,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支出规模是否适度、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支出效率是否最大。从民生财政支出发挥作用的过程看,支出规模是前提、起点,表现为资金投入的多少,支出结构是规模不变下的内部调整。而支出效率是终点,表现为民生资金发挥效果的好坏。本文正是以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为切入点,把中国民生支出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与国民幸福感置于同一个框架之内,研究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旨在以幸福感提高作为评判依据,探析我国民生财政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以期为政府找到伴随人民幸福感提升的、真正健康的、可持续的民生财政优化之路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依据。基于上述目的,本文研究思路如下:首先研究民生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对幸福感的影响。民生财政要发挥作用,首先应表现为向民生领域提供充足资金,没有支出总量规模的保证,提高幸福感就是空谈。因此,本文通过研究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与幸福感的关系,探究基于幸福感提升的民生财政支出最优规模的存在。同时,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探求幸福感最大化下民生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然后研究民生财政支出效率对幸福感的影响。根据本领域已有研究结论,大部分学者认同提高民生财政支出总量或者优化支出结构,可以促增幸福水平提高。但目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财政资金增长放慢已是客观现实,仅依靠民生财政支出规模提升和结构优化手段,已然不足以解决民生领域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更应该成为解决民生领域日益增长的要求与财政资金不足矛盾、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更好地发挥民生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效果的至善选择。最后,除了从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与幸福感的关系主线来研究、优化民生财政支出外,本文还聚焦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的传导机制。民生财政支出到底如何影响幸福感?能否从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的路径中进一步挖掘出基于幸福感提升的、民生财政支出优化的有效方法呢?这些问题也将在本文得到答案。本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绪论、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介绍为何研究以及如何研究以提高幸福感为导向的民生财政支出问题,研究的内容包括哪些,有哪些创新点和不足,然后从民生财政支出、幸福感以及二者的关系角度,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介绍相关概念,并重点强调本文的民生财政支出范围只包括公共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医疗卫生支出3个维度。最后选择公共财政理论、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社会福利理论、我国的科学发展观理论进行了阐述,为本文研究奠定理论基石。第二部分是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和国民幸福感的现状分析。首先介绍民生财政政策演变历史及近十年我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发展变化趋势,然后结合CGSS回顾了2003-2015年以来,中国国民幸福感的变化趋势及分布。第三部分是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与幸福感相匹配,实证分析民生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对幸福感的影响。首先,分析全样本下民生财政支出的总量及各维度与幸福感关系;其次,在此基础上,按地区、收入等分组对不同群体之间的异质性进行研究与分析,然后在民生财政支出和幸福感的曲线关系之上,引入宏观税负变量,探讨是否存在一个最优的民生财政支出规模可以最大化人们的幸福感。第四部分是对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首先用DEA方法,测算我国2015年各省级政府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接着,对DEA无效的原因进行分析和阐释;最后通过构建有序概率模型和OLS模型,使用CGSS 2015年的数据,着重研究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而为优化民生财政支出效率、提高幸福感找到解决办法。第五部分是民生财政支出对幸福感的传导路径和效应实证分析。本文把民生财政支出作用于幸福感的传导机制分为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首先在理论上分析了民生财政支出引起幸福感变化的心理效应之三个中介变量即“机会平等感”“社会信任感”“社会安定感”的存在,并提出假说,然后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有序概率模型和OLS模型,使用CGSS2015年数据,对三条路径的中介效应进行了验证和分析,最后对传导路径的直接效应和中介效应进行了量化分析。第六部分是结合文章前部分的实证分析结论,并结合我国财政民生支出现状,以提高幸福感为导向,从优化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优化民生财政支出效率和优化民生财政支出的传导路径三个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从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与幸福感角度,民生财政支出能显著提升幸福感。结构上看,三个维度较之,教育支出提升幸福感促增作用最大,其次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和卫生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不显著,且对幸福感起了负作用;不同收入阶层比较,民生财政支出对低收入群体幸福感提升作用更强;不同区域比较,民生财政支出对西部地区的幸福感提升最强,中部次之,东部最弱。而且,从民生支出三个维度对不同地区的幸福感提升效果来看,东部地区最主要得益于教育支出;中部地区最主要得益于社会保障支出;西部地区最主要得益于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两项支出。民生财政支出与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最优支出规模为11047元/人;考虑宏观税负因素后,宏观税负与幸福感呈负向关系,但系数远小于民生支出对幸福感的正向系数,此时民生财政支出最优规模降为8955元/人。教育支出的最优规模为5211元/人,社会保障的最优规模为3394元/人,医疗卫生支出与居民幸福感可能存在“U”型关系。结合我国的人均民生财政支出、人均教育支出和人均社会保障支出的规模现状,三者均未达到最优规模的标准。因此为提高幸福感,政府应该加大民生财政支出总规模的投入,结构上应向教育领域、低收入阶层、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应加大教育支出,中部地区应加大社会保障支出,西部地区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力度。2.从民生财政支出“效率”与幸福感的角度,民生财政支出总效率和分项效率,都与幸福感显著正相关。这意味着,在民生财政支出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高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来提高幸福感。利用DEA方法测得,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民生财政支出的综合效率都达到了DEA有效,但地区间差异较大,主要是技术原因造成。绝大部分省份教育支出达到了有效率状态,但是绝大部分省份医疗支出处于无效率状态。其中,教育支出的效率提高最有利于幸福感的提升,社会保障支出次之,医疗卫生支出作用最弱。因此,政府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和提升民生效率,尤其是加大医疗改革的力度,以提升幸福感。3.从民生财政支出对幸福感的传导机制来看,民生财政支出既能通过收入效应直接作用于幸福感的提高,又通过提高机会平等感、社会安定感和社会信任感间接促进幸福感的提高。而机会平等感在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中起的中介作用最强。因此,政府应加大民生投入规模,保障其收入效应的发挥,同时还要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医疗领域的公平分配,保障机会平等以促进幸福感的提升。4.基于提高国民幸福感的视角,我国民生财政支出存在规模不足、结构失衡、效率不高、传导路径不畅等问题,因此,政府要从优化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支出效率以及对幸福感的传导路径等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优化措施,以此促进幸福感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