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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公司治理成为政府、理论界、投资人、经营者及所有的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 本文首先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对一家A股上市公司——豫白鸽(深交所,000544)在1993年至2002年十年间公司治理演化进程及其经营绩效发展轨迹进行客观描述,编写出一个以事实为依据的案例,为有兴趣的研究者提供可资探讨的原汁原味的蓝本。 之后本文结合公司治理的一般理论和前沿研究成果,在基于一个假设——公司治理阶层与操作层信息完全对称的前提下,根据案例提供的资料,对公司的治理模式、股权设置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运作、公司治理的外部力量等进行了较深入地分析和研究。 文章认为,造成治理结构重形式、不重内容的原因在于对“科斯过程”的迷信。在国家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不可避免,但是在此情况下产生的治理失效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股权代理人的缺位及其代理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文章认为董事会是决定公司治理绩效最关健的一环,对董事会权责的明确以及专门委员会职能到位是提高公司治理绩效的有效途径。由于客观上存在的监事会“监督弱化”的现象,文章认为可以让监事会逐步淡出公司治理框架。在对公司治理的外部力量的分析中,文章对如何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给予了特别关注。 作为总结,文章认为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外在模式的趋同化越来越明显,但公司治理绩效取决于其内在的特质与机制。文章特别指出人的因素在公司治理中占据实质上的主导地位。